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1年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我院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院各党支部、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认真组织学习中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警示案例,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强化党风党纪教育,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节日病”。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全院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赠送节日礼品、礼金;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商业预付卡和购物券;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用;严禁用公款搞奢靡的团拜和年节餐宴活动;严禁用公款印制、发送贺年卡;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花卉等用品;严禁用公款与医药耗材供应商、学协会等开展各种年会以及联谊等活动;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各党支部、各科室要严格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有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加强对本支部、本科室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纪检监察室将认真贯彻中办国办《通知》和中央纪委《通知》,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行为,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管辖范围内节日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相关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28-61568752
(2)信箱举报:yyjjjcs2020@126.com
纪检监察室